全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校历,2023年6月18日至7月15日为2022—2023学年第三学期,2023年7月16日至9月2日为暑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老生休假
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于7月16日(星期日)开始放假。普通本科生9月10日(星期日)返校注册,9月1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研究生9月10日(星期日)返校注册,9月1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新生报到和军训
2023级普通本科生新生于8月25日(星期五)报到注册,8月26日起入学教育,8月27日至9月16日军训,9月18日(星期一)上课。
2023级研究生新生于9月9日(星期六)报到注册,9月10日起入学教育,9月11日(星期一)上课。
除普通本科生、研究生新生之外的其他新生和进修教师的报到注册时间由主管单位另行通知。
3.教职工休假
今年暑假,学校继续实施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7月17日(星期一)至8月23日(星期三)期间,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总体安排,暑假依然是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的重要时期,全校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学校年度工作重点,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暑假期间,全校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应按照主题教育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有关工作。在不影响主题教育关于读书班、调研成果交流会、专题党课、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中层领导干部轮休,并根据规定严格落实离汉报批制度。
二、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各部门、单位要合理安排一定数量值守人员,每天至少安排1名中层领导干部带班、1名工作人员在岗值班,保证师生办事能找到人、能办成事,如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妥善处置。请各部门、单位于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前,将暑假期间值班安排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和保卫部。
2.各学生培养单位在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要按照职能部门要求将本学期学生考试成绩汇总报送;统筹做好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保障,并将暑假留校的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名单以及暑假期间负责留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学生干部的联系方式分别报送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3.暑假期间,学校130周年校庆筹备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学校13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稳步推进。
4.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做好学生返校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学生培养单位要提前做好学生返校准备工作,保证学生有序返校。
5.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教材、图书资料、各类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配备工作。图书馆要继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师生提供服务。后勤部门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尤其要重视做好在校学生的住宿和餐饮服务。有科研项目、基建和维修项目的单位与个人,要统筹安排,确保工作不间断。
6.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和防火工作,放假前做好自查工作,放假期间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各学生培养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排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督促其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要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广大师生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在公共场所保持人际距离,做好健康监测,如有不适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学生工作部门要做好学生基础疾病、心理健康状况登记机制;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关心关爱离退休老同志,要及时服务和协调解决有关困难。
8.7月17日至8月23日期间,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所有窗口每周一、周四工作时间面向全校师生开展集中服务。一楼自助服务区每天开放,开放时间为8:00—20:00。
9.暑假期间,学校班车照常运行,具体行车时间和行车安排由后勤服务集团运输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10.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休假的时间规定,不得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
11.各学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注册报到制度,学生须持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并及时将学生报到情况相应报送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
三、教职工休假期间作息时间
7月17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气温在39℃以上(含39℃)时,工作时间为半天。8月24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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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9日